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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微晞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傻屌,是在刚睁眼那会儿。 ính暖的阳光透过纱帐,刺得她眼睛生疼。她习惯性地抬手挡了挡,却发现自己根本抬不起来——不是失眠太久手抬僵了,是这手瘦得像柴火一样,软得像没骨头。她慢慢转过头,看着镜子里那张精致得不像话的小脸,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,皮肤白得能掐出水,可那双眼睛,却像是蒙了薄尘,透着说不出的茫然。 “我、我这是……在哪儿?”她喃喃自语。脑子里乱糟糟的,有模糊的画面闪过——火光、尖叫、还有一双抱住她大腿的手,死死不放,嘴里喊着什么“阿爷”“小姐”的。糟了,她记得自己明明是在图书馆看《大唐兴亡录》时,被那该死的老旧插座漏电给电死的! 怎么就穿成书里了?还是穿越到大唐这个历史上最辉煌也最危险的朝代!还是个娇滴滴、动不动就生病的小官之女!林微晞嘴角抽了抽。原著里的这位沈家大小姐,爹爹是七品小官,分量不够,哥哥早亡,下面还有个庶妹一心想抢她烂摊子。开局就一个病秧子身子,还有一个对她视如己出的忠心丫鬟,靠着宅斗和一点点金手指(虽然她苏醒时脑子空空,什么金手指都没有)才勉强活到大唐盛世。 她,林微晞,二十一世纪三流大学历史系横菜,吐槽役过敏患者,手无缚鸡之力,除了会写点东西、偶尔还能整点小发明(比如那个差点要了她命的电灯泡),没啥过硬的生存技能。这配置,怎么在盛世杀出一条血路? “小姐,小姐,您醒了!”一个穿着古代小丫鬟服饰的小姑娘连滚带爬地冲进来,脸上满是惊喜和担忧,声音还带着点怯生生的。 林微晞看着她,头皮发麻。书里说,这个叫春桃的丫鬟,是她爹娘的陪嫁丫鬟,忠心护主,虽然是个没文化的乡下丫头,但手脚麻利眼疾手快。 “春桃……”她试探着喊了一声。 春桃愣了下,赶紧扑到床边,抓住她的手就是一顿狂摇:“小姐您总算醒了!您前儿个说头疼,不想吃饭,还半夜无故哭喊,把三爷和二爷都急坏了!您可吓死奴婢了!” 林微晞这才想起,根据记忆,今天是她十三岁生日,也是她刚搬进这院子没几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