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搞事业
夜间护眼模式已默认开启 大字号 · 宽行距,适合沉浸式阅读
林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,靠在猪圈围栏上,看着眼前那头粉雕玉琢、顶着一对螺旋小卷须的猪崽,摇了摇头。这玩意儿真是越来越不让人省心了。“猪崽啊猪崽,你给老爹积点德行不行?下次不准再让我给老爹续命了,老爹怕死怕得要命。 这猪崽,是他在小说里第一个收服的“神兽”,实际上就是一只变异的 Richardson 猪崽,浑身雪白,只有耳朵尖上带着一点淡淡的粉红色,眼睛黑亮得像两颗小琉璃珠,顶着一对螺旋状的小卷须,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,别提多可爱了。偏偏这猪崽,有个特异功能——能听懂人话。 “你这小祖宗,下次再敢偷偷溜出去,看老爹怎么收拾你!”林煜对着猪崽嚷嚷道。这猪崽眨巴着眼睛,似乎在理解他的话语,但下一秒,它就一溜烟跑开了。 林煜无奈地叹了口气,摇摇头,走进猪圈,开始给猪崽喂食。猪崽一看到他,立刻凑了过来,用小脑袋拱他的手,撒娇似的。 “别这样,容易胖的。”林煜一边说着,一边把玉米粒放在它面前。猪崽闻了闻,然后埋头就吃,那吃相,简直是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塞进嘴里。 林煜看着猪崽吃得欢,心里不禁感慨。在小说里,他是个心狠手辣的大反派,但穿书之后,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些小动物了。尤其是这头猪崽,虽然它有时候调皮捣蛋,但那纯真的眼神,总能让他心软。 “看来,我得好好发展一下我的养猪事业了。”林煜自言自语道。他想起小说里的设定,主角因为养猪,意外发现了一种神秘的药材,从而走上了逆袭之路。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会遇到同样的机遇,但他决定试一试。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,林煜全身心地投入到养猪事业中。他不仅改善了猪圈的卫生条件,还研究出了各种营养丰富的饲料,让猪崽们长得越来越壮。他还修了一条小路,方便自己每天来猪圈看它们。 猪崽们渐渐习惯了林煜的存在,一看到他,就会兴奋地跑过来。有时候,林煜还会和它们说说话,讲讲外面的世界,讲讲自己的经历。猪崽们虽然听不懂,但它们能感受到林煜的善意,所以总是听得津津有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