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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 **试读节选** 话说那崇祯十五年,秋意正浓,可京城的官墙外头,寒风刮得跟刀子似的。城根底下,有个小玩意儿,穿着件打满补丁的破棉袄,蹲在那儿啃干馒头。说是小玩意儿,其实也就十五六岁,小脸冻得通红,嘴唇都发紫了,那小手揣在袖筒里,死死攥着。 这叫张小明,起名儿的时候估计他爹也没想到这孩子能活到今天,更没想过他能跟现在这境头扯上关系。想当年,他爹还是个提线木偶戏的戏班班主,风光得很,可后来宫里不景气,戏班儿也散了,他爹一气之下犯了病,没过多久就去了。他娘拉扯着他,可光靠卖身葬夫那点钱,哪够在北京城里混啊?最后,他娘也病得够呛,临走前就指着那件破棉袄上的补丁,告诉他:“小明啊,那补丁,得留着,那是……那是咱最后的底牌。” 这话,张小明记这些年了。他现在就在这城根底下捡破烂,偶尔弄点吃的,能活过明天就不错了。可谁能想到呢?他今儿个在乱坟岗捡了个破包,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扔的,里头有个黄澄澄的小布包,触手冰凉。他好奇,就伸手掏了掏,好家伙,里头躺着枚金元宝!分量沉甸甸的,那金光,晃得他眼晕。 “我靠……”张小明小声嘀咕,“捡到宝了!”这年头,能弄到这么一块金元宝,换钱,够他吃好几年了!他赶紧把元宝揣进怀里,手都在抖。这要是被官兵看见,直接就得被抓进黑狱,轻则砍头,重则凌迟。他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两个字。 他不敢多待,掂量着怀里那沉甸甸的金元宝,跌跌撞撞地往家跑。那破棉袄在寒风中飘荡,他得跑得快一点,省得被人发现了。 回到那破破烂烂的土坯房,他爹娘的坟头已经长出了些杂草。他小心翼翼地拿出那块金元宝,对着昏暗的天光看了看,那金灿灿的光芒,仿佛在对他诉说着什么。 “爹,娘……”他小声地唤着,眼泪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,“孩儿没让您们失望,孩儿捡到宝了!” 这块金元宝,是他改变命运的开始。没钱的时候,他靠着捡破烂和偷鸡摸狗地卖点小玩意儿糊口;有了钱,他开始做些小买卖,从最不起眼的针线布匹开始,一点点攒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