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哥们儿,看过来!这书讲的是咱普通小白领,一觉醒来,头疼欲裂地发现自己穿进美漫世界,手握超能力,还得从超人开始混起。你说这叫什么事儿?打打怪、建基地、搞搞副业,顺便收几个小弟。主角挺逗,没开金手指,全靠咱撸起袖子干。
第七章 扎克· suydam的警告
妈的,这叫什么事儿啊。我,李明,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互联网打工人,昨天晚上还对着电脑屏幕熬到凌晨三点写代码,今天就穿着这身破烂到家的衣服,出现在了哥谭市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。
前六章过去了,我能记起来的大概就是,我一觉醒来,头疼欲裂,发现自己穿着一身破衣服在哥谭街头晃悠。然后是遇见超人,他这天上天的样子,跟电影里似的,还有那红蓝战衣,啧啧,我瞅着都眼红。不过老子有超能力,还特么是超人的初始模板,这事儿得悄悄搞。
这新52世界线,啧,听着就够呛。但老子李明不是吃素的。我混迹互联网多年,什么坑没见过?什么套路没吃过?虽然没开金手指,但好歹老子有超能力,还能打,这比啥都强。
我这超能力啊,主要是复制,但不是全复制,是那种核心能力的复制,比如飞行、透视、超级力量啥的。不过这玩意儿很耗费精神,用多了得憋着劲儿休息。所以我得想想怎么利用这能力,不能瞎搞。
刚来哥谭那会儿,我主要就是观察。这地方,啧,比我想象中乱得多。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建筑物,街上晃来晃去的全是些不三不四的人。我穿着这身破衣服,看着跟这环境特不搭,要不是我这超能力,估计早被哪个小混混给揍了。
观察了几天,我基本摸清了哥谭的势力分布。有那些小混混团伙,还有像小丑这种特立独行的疯子。我琢磨着,得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,再慢慢发展。但这也得钱,我这身破衣服,看着就没钱的样子。
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,我遇到了扎克· suydam,就是那个漫画家。他在哥谭开了一个小咖啡馆,我就想着,要不先去打工?既能赚点钱,还能看看情况。
那天下午,我推开咖啡馆的门,里面挺安静的,就我一个人顾客。我点了杯咖啡,坐下来就开始看漫画。这咖啡馆里到处都是漫画书,看得我一愣一愣的。
扎克· suydam注意到了我,他走过来,问我:“小伙子,第一次来?” 我点点头,有点不好意思地说:“嗯,第一次。” 他笑了笑,说:“那坐吧。看你这模样,也不像本地人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