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懒惰的发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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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默趴在办公桌上,盯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Excel表,眼皮一点一点往下掉。他叫张默,二十六岁,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广告公司当小职员,整天干些没意义的事,比如把甲方老爹的意见改得让甲方满意,把策划案改得让老板满意,最后自己满意不了。这活儿干到第九年,张默觉得自己大概已经可以把任何屎都能擦成星星了。 天花板上的日光灯嗡嗡作响,吵得他头更晕了。他眼前乱糟糟的,全是数字和红字,也不知道哪个细胞在尖叫着让他去死一死。手机扔在一边响了好久,他都没听见,直到秘书李姐踹门进来。 “张默!你倒是接电话啊!客户催急了!”李姐嗓门跟吵架似的。 张默猛地一激灵,差点从椅子上滚下去,手忙脚乱摸出手机,屏幕亮起,九个未接来电,都是客户王总。 “我我我马上打!”张默手抖得像筛糠,心里骂自己倒霉。客户王总是出了名的难缠,上次为了一个活动策划,张默熬了三天三夜,最后方案被王总一句话否了,还说“你们搞广告的都不懂年轻人喜欢什么”。张默当时就想,老子不伺候了。 挂了电话,张默长舒一口气,感觉后背都湿透了。他随手抓起桌上的保温杯,灌了一大口冰水,结果是地上积攒的灰尘。他烦躁地踢了踢桌腿,椅子在地板上哐当响了一声。 就在这时,他眼角的余光瞥见办公桌抽屉里有个硬硬的东西。那不是他的东西,是他上周顺手塞进去的,当时还在想,这破玩意儿能当废品卖点钱不。张默扒拉开文件,掏出那个东西,是一本破旧的日记本,封面都掉了漆,边角卷起来了。 他随手打开,第一页就掉下来一张照片,是一张黑白合影,穿着过时的衣服,笑得傻乎乎的。下面还有一行小字:“2010年10月3日,今天小芳说喜欢我。” 张默觉得这字迹有点眼熟,像是小时候某个女同学写的。他翻着翻着,发现日记本的纸张越来越厚实,字迹也越来越工整,偶尔还有涂鸦,画得歪歪扭扭的,像幼儿园小朋友的作品。他笑了一下,心里嘀咕,这人真有毅力,都快成文物了。 他随手翻到中间,突然卡了一下,那页纸上画着一个圈,圈里写着:“重要的事情,但不敢告诉爸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