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火爆全网的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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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白纸黑字?允许提出建议?”李哲摸着下巴,把合同末尾那几行小字又扫了一遍,嘴角 '{"叛逆期的小屁孩"}' 微扬,“所以呢?意思是,只要我们保证每周去各家酒楼饭店坐坐,具体坐哪桌、跟谁坐、坐多久,我们说了算?” 我点点头,拍了拍胸脯:“对!这不就结了?咱们好歹也是刚出道的艺人,总不能真像……像某些圈里前辈那样,天天被经纪人拎着去菜市场买白菜吧?再说了,这“公共活动”要是真能帮上点忙,咱也露个脸,多好。” 李哲嘿嘿一笑:“这不是明摆着让你去帮着某些人擦屁股呢?对方的意思再明显不过,就是看上你了,想让你替他们宣传宣传,活跃活跃气氛。”他手指点了点桌上的合同,“不过呢,‘允许提出建议’,这可是个重磅消息。” “什么重磅消息?”我有点没反应过来。 “这‘建议权’啊,”李哲乐了,“意思是咱们可以提条件。对方既然挖咱们,那肯定得拿出点诚意。咱们提出条件,他们答应,这合同就能签。他们要是不同意,合则不扰,咱们不伺候。” “你的意思是……”我眼睛一亮,“咱们可以提要求?” “当然!”李哲一拍桌子,“怎么着?觉得合同少了?抱歉,哥这儿没后悔药。要不这样,你直接开个价?” 我沉吟片刻,指着合同末尾:“这上面写得很清楚,咱们每周最少得参与三次公共活动。可以啊,那每次活动至少得保证有两个小时的时长,得有专业摄影师全程跟拍,活动结束后一周内,对方得配合咱们处理照片素材并发送到咱们的工作群。另外……” “行了行了,后面你自己加。”李哲摆摆手,“这条件提得够硬,对方肯定得好好掂量掂量。不过话说回来,你这‘三个公共活动’打算怎么安排?总不能天天扎在酒店吧?” 我皱着眉:“这倒是个问题。要不……我先试着联系几家本地网红奶茶店?看看能不能帮着他们搞个免费试吃活动?咱们露个脸,他们涨个粉,大家双赢,多好?” “奶茶店?”李哲挑眉,“这主意不错,至少比天天窝在酒店强。”他顿了顿,“不过,你确定那些小老板肯搭理你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