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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城东头,破败的草屋里,林风正对着空气磕头。不是太过分,就是频率有点高,堪比上了发条的木偶。 “干爹,您就忍心把我丢这儿啊?”林风额头 Marx 洗刷般红肿,嘴里却还在嘟囔,“我错了,我真的错了,我不该偷偷溜出来买糖葫芦吃,我真的知道错了……” 对面的破烂木凳上,躺着个长满络腮胡子,眼神浑浊的中年男人,正是把他扔进这鸟不拉屎地方的爹——林宏。此人据说曾是镇上的小混混头子,后来不知道咋就改邪归正,娶了媳妇生了娃,就差没找个庙里出家了。 “磕头能当饭吃?”林宏呷了口劣质劣酒,“早点滚回村里种地,别在这儿跟我这儿装可怜。” 林风一愣,随即委屈得直晃脑袋:“种地能发财吗?干爹,您是都忘了我,当年您可是说好带我闯出一片天的!” “闯你妈个头。”林宏不耐烦摆摆手,“我哪有本事带你闯?不就是个泼皮无赖,现在好了,知道现在еньше荣耀长安着了?赶紧滚!再不滚,我就打断你这双腿!” 林风一听,吓得差点把额头拍实了。这要是断了腿,他在这异世界可怎么活?别说闯天下,能不能活到明天都不知道。 “干爹,我错了,我真的错了……那,那您说啥都有理,我这就滚。”林风心不甘情不愿地爬起来,刚想走,就感觉口袋里沉甸甸的。 掏出来一看,是个黑漆漆的布袋,里面装着几块黑面包和半壶浑浊的酒。林风咧嘴一笑,这玩意儿比村里老王家送来的还差远了,但总比饿死强。 “干爹还算有点良心。”林风边啃面包边嘀咕,“不过说真的,这破世界,连个像样的酒楼都找不到,连个像样的集市都找不到,我一个大老爷们,怎么活啊?” 正自言自语着,林风突然感觉眼前一花,好像有人在他面前行礼。 “参见少主!” “参见少主!” 林风一愣,这声音……不是幻觉啊!他猛地抬头,就看到七八个身穿不同战甲,手持各种兵刃的“人影”正对着他作揖。这些人影栩栩如生,肌肉线条流畅,神态威武,明显不是幻觉。 更让林风下巴脱臼的是,这些人影身上还泛着一层淡淡的辉光,仔细一看,竟然是阿骨打、花荣、韩宝驹……燕云十八骑的皮肤!